云南省省级作物种质资源圃(库)应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2-09-23 10:59:37浏览次数:
一、确定条件
申请省级作物种质资源圃(库)确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相关规划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理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具有长期、固定、安全的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及完善的资源鉴定评价场地、设施和设备。
(三)收集保存的作物种质资源,库保存的多种作物种质资源数量2000份以上或单一作物种质资源数量100份以上,圃保存多种作物种质资源数量500份以上或单一作物种质资源数量100份以上。
(四)具有5人以上的作物种质资源专业研究团队,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以及相应的保障条件。
(五)健全的管理工作规范。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省级作物种质资源圃(库)重点收集保存以下对象
(一)优异、稀有、古老或具有地方特色的作物种质资源。
(二)作物近缘种或野生种。
(三)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科学研究价值的作物种质资源。
(四)引进的优良种质,包括从境外引进的野生种、中间材料以及重要的优良品种。
(五)创制的优异作物种质资源。
申请省级作物种质资源圃(库)确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相关规划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理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具有长期、固定、安全的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及完善的资源鉴定评价场地、设施和设备。
(三)收集保存的作物种质资源,库保存的多种作物种质资源数量2000份以上或单一作物种质资源数量100份以上,圃保存多种作物种质资源数量500份以上或单一作物种质资源数量100份以上。
(四)具有5人以上的作物种质资源专业研究团队,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以及相应的保障条件。
(五)健全的管理工作规范。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省级作物种质资源圃(库)重点收集保存以下对象
(一)优异、稀有、古老或具有地方特色的作物种质资源。
(二)作物近缘种或野生种。
(三)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科学研究价值的作物种质资源。
(四)引进的优良种质,包括从境外引进的野生种、中间材料以及重要的优良品种。
(五)创制的优异作物种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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