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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现实逻辑
发布时间:2023-07-05 15:42:15浏览次数: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诸多基本问题,对其理论特征及实践要求的认识,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现实逻辑。
(一)乡村振兴现实逻辑的理论维度     
首先是乡村振兴的历史方位。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以及它的演进有其历史方位,集中体现在:第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第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实践。第三,乡村振兴战略确立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目标定位。第四,乡村振兴战略为新发展阶段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确立了新时代城乡关系新格局,确立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为农村农业发展带来了新动能。比如,重大的区域发展战略、一系列的新实施战略对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再比如,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乡村振兴责任制考核办法,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系统地解决了乡村发展动力来源,以及“发展为了谁”的问题。第五,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如何贯彻新发展理念,怎么在新发展格局中作出乡村振兴的贡献等,是认识乡村振兴战略时代意义的重要维度。     
其次是乡村振兴的理论指引。伟大变革源自新的理论指引,伟大实践推动理论创新。理论指引不仅指引当前工作,更重要的是指引工作的发展方向、发展过程。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纲领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现实依据,行动纲领具有丰富内涵,具有鲜明的理论品格,其理论贡献包括: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乡村发展理论,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关于乡村建设的思想,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时代发展,丰富了全球乡村发展理论与实践,蕴含着丰富的时代价值。     
最后是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2018年以来的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以及各部门相关配套政策,共同构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需要强调的是,《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是乡村振兴重要的顶层设计文件,该条例明确了乡村振兴中诸多重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供了依据来源,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包括:第一,明确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实现振兴战略的总方针。第二,明确了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出建设农业强国,其中蕴含了三个概念,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建设农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必要条件、重要内容。可见,只有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才能建成农业强国,建设农业强国必然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强国是在国家层面提出来的战略要求、战略部署,农业农村现代化则是对农业农村怎样发展提出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目标就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第三,以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第四,以乡村宜居宜业建设为中心推进农村现代化。第五,以农民富裕富足为目标推进农民现代化。农业农民农村现代化既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也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还明确了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明确了乡村振兴包含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二)乡村振兴现实逻辑的推进路径
第一,防止返贫是前提。防止返贫与乡村振兴有内在的理论逻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底线任务,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的总体稳定,持续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和壮大集体经济是防止返贫的根本路径,构建持续提升“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保障水平的长效机制。这些理论逻辑都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中。
第二,乡村发展是关键。乡村发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乡村发展实际上包含了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狭义的乡村发展主要指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所定义的“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即解决宜业问题。确保粮食安全是实施乡村战略的首要任务,也是乡村发展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把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稳产保供提升为建设农业强国的首要任务。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乡村发展的重要内容和路径。坚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是基本原则和首要原则。
第三,乡村建设是基础。乡村建设行动的目标任务是到2035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我国一直致力于推进乡村建设,近年的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等成效明显。特别在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后,目标任务更加明确,核心就是要持续强化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持续加强乡村文化建设。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同样对上述方面加以明确,更体现出宜居特点,致力于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的生活。
第四,乡村治理是根本。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意义重大。其一,完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通过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来完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这是治国理政的一个方略和努力方向。其二,健全“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德治、法治、自治“三治结合”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各地在推进乡村治理工作中的实践探索。其三,提升乡、镇、村为农服务的能力,这是乡村治理中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内容。
第五,城乡融合是目标。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乡村振兴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8]从发展维度看,一个国家、一个地方的发展,无非就是城镇发展和乡村发展。不可能孤立地发展城市或只发展乡村,而是要找到将二者相融合相促进的路径、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没有城乡的融合发展,就不会有乡村振兴。目前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一条有效的路径是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中央专门印发了相关文件作出部署:一是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二是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统筹谋划顶层设计,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弊端,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三是加快小城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了九种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但是,具体负责乡村振兴及具体推进工作的领导同志,大多还没有关注这九种模式,还主要是盯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盯着“五大振兴”谈乡村发展,这样的理解及其指导下的实践,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提出的要求是有明显差距的。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无法满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各项要求。此外,在促进城乡间要素合理流动的同时,还要推动城乡之间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两个方面同等重要,是现代化进程中需要着力解决好的问题。
(三)乡村振兴现实逻辑的保障体系
第一,乡村振兴的要素保障。无论是2018年以来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还是各地各部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各类顶层设计政策文件,要素保障的重点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资金要素保障。不仅是财政资金,更重要的是金融、保险和各种社会资本的支持。二是人才要素保障。没有人才,乡村振兴便无从谈起。三是技术要素保障。这三个方面是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需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打好政策组合拳。以人才要素保障为例,需要研究哪些属于乡村振兴的人才,需要构建怎样的人才体系。国家对每一类乡村振兴人才的政策支持和政策落实,需要进行分类分析,需要研究怎么围绕乡村振兴来培育人才。比如,如何提供好服务,更精准地构建体系化的农村职业教育。
第二,构建乡村振兴帮扶格局。帮扶格局在脱贫攻坚和长期的扶贫开发中形成,大扶贫格局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力量。回顾总结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历史,一个重要力量是新时代十年构建起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协同参与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形成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社会服务体系。     
这是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积累形成的重要经验,中国特色特征鲜明,是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重要的载体和内容。大帮扶体系中的每一个元素都在实践中促进相关理论的丰富发展,都会对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构建产生影响。比如,“三位一体”中的社会扶贫,我们把中央定点单位的帮扶归类到社会扶贫。中央定点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国有银行,这些单位的帮扶行动,评价其效果不仅是帮扶成效好不好、帮扶力度有多大,更重要的是作为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应该怎么既遵循市场规则、银行规则、企业规则以确保盈利,又能履行好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承担起中国共产党推动共同富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责任,这实际上是创造一种新的企业形态。所以,如果国有企业、国有银行的管理层,没有从这样高度去认识帮扶工作,帮扶力量就会减弱,难以达到中央的要求。因此,既要加大帮扶力度,又要探索建立既满足市场运行的要求,又能够满足中国共产党政治优势彰显要求的体制机制和运转体系,这就是一种新的文明形态。     
在乡村振兴新阶段,对于定点帮扶单位,不能盲目地提需求,更重要的是如何把定点帮扶融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体系中,激发和形成自发的帮扶力量,这样的帮扶才能够确保帮扶力度的持续加强,不再仅停留在“被要求”的帮扶状态。这就要求改变定点帮扶单位的经营管理理念。构建大扶贫格局的基本经验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帮扶格局的形成提供了借鉴。首先要明确构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帮扶大格局的新要求。     
国家在相关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加强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等工作部署。从2022年的完成情况看,帮扶力量非常大,如东西部协作的大口径资金超过600多亿元,中央定点帮扶的大口径支持资金达到200多亿元,两项相加达千亿。     
中国财政投入1600多亿元,加上其他数百亿的社会帮扶,如“万企帮万村”的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财政性、公益性投入有3000多亿元,加上金融贷款支持、其他融资专项债等,投入力度巨大。     
总之,推动新发展阶段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帮扶格局的形成与发展,需要动员优化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形成大帮扶格局,凝聚大帮扶合力。第三,深化乡村振兴领域改革。改革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深化农村领域的改革主要是:其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要是“三块地”——承包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改革,一定要严守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划定的改革底线:“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其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包括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形式。我国的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出现很多创新模式,这些创新对于其他国家而言,不一定可以全部借鉴和照搬,但相当多的做法经验是有参考借鉴价值的。其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包括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投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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