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3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开始
发布时间:2023-09-04 17:00:43浏览次数: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对象
经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包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本批次申请贴息的贷款发放时间应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8月31日,每笔贷款按实际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年期的贴息,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申请贴息金额以企业已经实际支付的利息为准,本次申报时不足一年的可在后续批次续报。原则上同一笔贷款不得享受多次贴息,如已享受其他渠道贴息支持的不再报送。
二、组织程序
(一)各金融机构州(市)级分支机构提交材料。9月10日前,各金融机构州(市)级分支机构向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材料,包括:贴息资金情况报告、《云南省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放款凭证复印件、承诺书、经企业签章的确认书,并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完成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材料必须与书面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二)州(市)初审。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9月25日前完成初审并将加盖公章的《云南省2023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审核情况说明,以及金融机构报送的全套资料报企业服务体系处。
三、其他工作
(一)各州(市)要认真做好专项资金政策宣传及咨询解答工作,及时对接金融机构,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企业满意度。
(二)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坚持网络申报、网上公示,结果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长期公开。
(三)贴息资金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云财建〔2023〕91号、云工信企服〔2023〕190号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565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