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公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01 16:46:40浏览次数:
1. 前言
1.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
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照法律和政策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6号)精神,确保白狼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顺利实施,按照相关程序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1.2评估过程和方法
按照《中共阿尔山市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白狼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工作办公室成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评估小组首先调阅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工程建设方案、征地方案等工程资料;并向工程技术人员、项目前期筹备人员咨询了项目的进展和准备情况,对项目进行了初步的了解。多次探入一线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组织征地户进行座谈,评估小组还咨询了有关部门,对我镇近来总体信访工作、其他在建项目社会稳定情况进行了了解。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根据《通知》要求,评估小组编制完成了《白狼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1.3评估内容
根据《通知》的要求,本项目信访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论证、征用土地、项目施工等可能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应对措施。A、项目前期涉及土地征用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征地补偿价格,征地政策,征地程序和补偿款发放等。
B、项目建设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括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安全文明施工、周边居民和商户影响、劳资纠纷等。
C、项目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1.4评估依据
A、《国务院信访条例》B、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政法委、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
C、中共阿尔山市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
2.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白狼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是2006年由兴安盟白狼林业局申报,2006年11月28日国家林业局下发(林护发(2006)244号)文件,同意开展内蒙古白狼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该公园建设范围囊括了白狼辖区境内洮儿河源头的全部区域,总面积1000公顷。白狼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涉及征用土地约1200亩,全部为农户林木种苗地。目前,土地征用工作已完成地上林木种苗评估,正抓紧试算到户。
2.2工程方案
项目建设期为5年,即2011年-2015年。3.项目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本报告确定土地征收影响、交通影响、施工影响、环境污染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因素。3.1土地征用的影响
3.1.1征地量本项目需征地近1200亩。
3.1.2影响群体
本项目征地所影响的群体为征地户。白狼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征用的部分土地上已种植林木种苗,经济价值较高,对农户收入有一定影响,可能会提出过高赔偿要求。其中还有少部分农民可能对土地的依赖性比较强,本项目的建设,应重点关注这部分失地农民。因此征地补偿工作应细致入微,增加农民收入来源途径,尽量避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
3.1.3主要诉求
由于在征地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不同,不同的人群的诉求不同。经过对沿线各村、居的走访调查,对于征地问题的主要诉求如下:
一是要求征地补偿标准尽早落实、尽快公开。征地补偿标准是受影响群体最为关心的焦点问题。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自治区、盟、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照顾到部分弱势或困难群众,是否损害个别群众的利益,都是群众关心的问题。尽快的落实和公开补偿标准,深入宣传相关政策,有利于稳定群众情绪,消除误解和谣言。同时,期盼尽快知道补偿标准也是群众的一种焦急心理,在走访过程中,能显著地感到到这一点。
二是适当提高补偿标准。重大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历来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最容易引发不利稳定的因素。虽然目前的补偿标准相比以前已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心理期望也越来越高。
3.2施工阶段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周边农户可能由于工程建设影响进行利益诉求,如环境影响、出行不便等情况,要针对此类情况提出针对性措施和应急预案。3.2.1施工期间交通影响
本项目拟建范围为白狼林业局境内的洮儿河源头,故对交通影响不大。
3.2.2施工期间其他不利影响
施工期间的其他不利影响因素繁多且容易忽视,常见的主要有环境影响、施工安全、施工管理等方面。
环境影响包括扬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这些废弃物清理不及时,容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施工单位应积极搞好建筑垃圾清理工作,严禁扰民。
4.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4.1社会稳定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影响
社会稳定风险的形式包括社会治安、涉众经济案件、群众信访、安全生产施工等形式,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着力夯实维稳基础,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敏感性事件,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一般情况下,此类项目社会稳定问题产生之初,其表现多是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中的一种或几种方式,数量零星,也比较缓和。但随着事态发展,也有可能朝着个体上访、群体上访、进京赴区上访等严重恶性社会稳定问题的发展,特殊情况下甚至发展为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蓄意破坏、群体性罢工、械斗、暴乱等群体性事件。
正常情况下,社会稳定问题出现的症结是发起者为了维护合法利益,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之一,本身不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但如果演变成恶性的整体性事件,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将是无法估量的。对工程项目建设来讲可能会分散建设精力、增加投入、延迟工期、工程停工、甚至造成破坏;对社会来讲可能会打乱居民正常生活、妨碍社会正常运转、扰乱社会治安、毁坏公共财产、影响社会稳定等。
4.2社会稳定风险可能性分析
在当事方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情况下,反应诉求及救助渠道是一种方式,也是社会救助的一个途径,尤其当各种诉求及救助渠道不通畅的情况下,影响社会稳定的可能性就会进一步增大。通过上一章的分析,本项目在征地、交通、环境以及施工期间工程建设等方面会对当地居民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这些影响可能会导致出现不利社会稳定的问题。
根据以往经验和调研评估过程中掌握的情况,由征用土地、环境污染、安全文明施工等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可能性较大,由于交通拥堵造成的各种不便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另外在工程施工内部如劳动用工、安全保障、工资发放、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如果不能做到合理、及时、规范,也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价见表4-1.
同时,还应注意到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和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有关措施落后于项目建设或没有按要求实施,则发生社会不稳定可能性较大,反之会较低;另外,社会稳定问题的处理也是影响社会稳定数量和程度的因素之一,处理等当,可以有效避免再次发生和事态扩大。
5.风险防范措施
为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本项目制定了工程征地、环境保护、交通组织以及施工组织等方案。各方案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关的措施。本章将结合这些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并针对社会稳定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
5.1征用土地
工程征用土地,按照现阶段政策正在有序进行,其中部分农户已签订协议。一是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各项手续到位。二是要严格执行政策,要维护政策的公平、公正、合理,把握好政策的平衡性、权威性。三是要积极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5.2环境治理
环境污染防治是一个总体工程,从最初的环境规划,到工程设计、管理、到最后的污染防治,是一个整体的防治系统,只有各个环节均做到良好的控制,施工沿线的环境影响才可达到最低限度。为此本工程可研报告、环评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提出了较为详尽的环境保护施工,措施包括工程设计均提出了较为详尽的环境措施,措施包括工程设计措施、管理和规划措施、技术措施、环境敏感点防治措施等四个方面多项内容。5.3交通组织
考虑到项目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工程制定了如下方案:施工单位加强工程车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施工车辆按指定线路行驶,在穿越村居、人口密集区域要减速慢行;长期经过学校、交通要道等人口密集区域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现场交通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限车辆上路,对大吨位车辆进出狭小的村道,要积极采取防范和完善措施,在工程车辆经过的道路应设置符合交通技术规范的标志牌。5.4施工组织
合理组织工期、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及时足额发放工程款工人工资,加强工人业余活动安排与管理;做好工程维护、安全保障、施工标示,规范作业、杜绝施工扰民。5.5建议措施
社会稳定问题产生根源在于工程建设工程中对群众造成的各种影响,但社会不稳定问题发生又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表现形式也复杂多样。因此项目建设单位部门应站在全局的高度,提高对社会问题工作的重视,全面加强信访防控和处置能力,在落实上述措施的同时,建议相关单位:(1)通过电视、广播、发放材料等方式加强宣传工作,宣传工程实施的意义,取得公众理解和支持;
(2)加强与周围村、居的沟通和交流,倾听意见和建议,及时给予反馈,并在可能范围内尽量向他们提供方便和支持;化解群众不满情绪,引导有异议的群众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
(3)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小组,确定维稳接待人员,制定工作方法,并进行必要的维稳工作培训;
(4)建立各施工标段与村、居的联系制度,加强基层的沟通与协调,将矛盾发现和化解在基层。
6.社会稳定工作纲要
6.1基本要求
6.1.1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项目建设及管理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尽量避免和减轻对群众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倾听群众声音、加强组织引导、强化服务意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1.2加强组织保障,落实责任主体
设立维稳工作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明确参与人员,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的责任。
6.1.3完善措施手段,加强宣传引导
总结借鉴以往经验教训,加大相关投入,做实做细维稳风险方法措施。利用多种途径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取得公众认可和支持。
6.1.4健全维稳职能,提高维稳应对能力
要设立维稳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维稳工作人员,建立维稳首问负责制。加强维稳工作人员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维稳接待和处置能力,解决引导社会稳定问题通过正常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6.2社会稳定应急预案
本项目建设规模大、时间跨度大、社会稳定牵涉点多面广,在建设过程中,要坚持社会稳定问题全过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同时为确保对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问题尤其是重大群众事件能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可参照以下内容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完善。6.2.1 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工作原则:重点稳控,紧急处置,职责明确,统筹配合。
6.2.2 组织保障
各有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工作组织,建立通常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
6.2.3 制定保障
① 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列入项目建设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单位社会稳定工作汇报;认真研究群众反映的新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对策。
② 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明确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对各责任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考核。对因工作不负责、失职、处理失当而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③ 坚持走访调研工作制度,转变工作方法,由群众反映变为走访,深入工程现场、村居,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问题。
④ 坚持信息通报、预测排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发现群体性事件苗头,要及时就地化解。
6.2.4 应急措施
发现重大社会稳定问题苗头或事件时,启动预案,并展开以下工作程序:
① 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相关部门要认真接待,并根据起因即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把群众稳定在当地。
② 第一时间召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通报不稳定情况和处理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并将不稳定情况向所在地政府等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帮助和支持。
③ 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有关领导要迅速抵达现场,组织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④ 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坚决劝阻集体进京、赴区上访,对已进京、赴区的集体上访群众,尽快接回,做好疏导工作。
⑤ 对有轻生或危害社会倾向的特殊人员要耐心开导,稳定他们的情绪,并联系有关方面解决问题。必要时,报请有关机关采取应急措施。
6.2.5 通信保障
有关人员在接到重大社会不稳定通报后,移动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各方面信息并上传下达。
7.评估结论
7.1按期实施
7.1.1严格控制好征地政策执行的平衡性,凡是违反有关政策的,将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7.1.2 对施工中产生的任何问题,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实事求是和“谁损害、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启动快速处理机制。
7.1.3 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做好工程建设的秩序稳定工作。
7.1.4 该项目风险较小,为C级风险,但仍应严格按照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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